各有关学院:
为稳定教学秩序,严格培养环节,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学校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二周(5.7-5.25)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以各学院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
学校聘请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对研究生教学、培养情况进行督查,有关学院要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包括任课教师及教材选用、教学进度与教学质量;是否存在停课、调课、易人上课、提前下课、该开课而未开课情况等。
2、研究生学习情况。研究生是否按时上课、完成实验、到课率情况;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及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3、指导教师培养研究生情况。研究生培养过程安排与指导情况;学位论文选题、指导程度及完成情况;学制内未完成各培养环节研究生督促措施情况等。
4、2018届毕业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及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外审及质量保障措施等。
5、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情况。
6、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实践情况;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7、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任课教师课程成绩提交情况。
三、具体要求
1、各有关学院及时动员和布置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检查过程和进度,于5月9日前将《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交研究生院教学科。
2、各有关学院要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3、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后于5月29日前交研究生院教学科,电子版发至yjsjxk@sdkd.net.cn。
附件:附件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doc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