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字〔2018〕19号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激励和引导研究生成长成才,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6级、2017级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
二、评选数量及比例
1.先进集体:比例不超过班级数的20%
2.先进个人:
(1)优秀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20%;硕士研究生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15%。
(2)优秀研究生干部:占研究生参评总人数的6%。
(3)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社会活动先进个人:总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评人数的10%。
三、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由各学院择优推荐,报研究生工作部,由学校进行评选。
2.先进个人由个人申请→支部或班级民主选举、推荐→各学院评选、审核、公示。
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附件1、2)加盖本单位印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研究生先进班级登记表(详细参评材料可另附);
2.研究生先进个人评比情况一览表;
3.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