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山东省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业赛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5号)要求,扎实推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目的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主动对接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改,积极推进学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努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局面。
三、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教务处、团委、技术转移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合作发展处
承办单位: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次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省赛候选项目的培训等工作。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同时面向各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次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旨在鼓励青年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打造中国最大的思政课堂,引导青年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革命前辈伟大而艰辛的创业史,走好新时代青年的新长征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各单位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以新时代“三农”需求为切入点,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七、赛程安排
1. 宣传发动(2018年4月20日—4月30日)
各单位要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园环境等媒介,做好竞赛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大赛知名度和学生参与度,鼓励学生组队参赛、组建指导教师团队做好项目培育。
各单位最低参赛人数见《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单位参赛人数分配表》(附件1)。
2. 竞赛报名(5月1日—5月25日)
参赛团队务必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报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订阅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注册、申请报名,网上提交计划书。
3. 初赛(5月26日—6月8日)
初赛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通过审阅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评审评选出60个项目进入学校决赛环节。
4. 决赛(6月22日前)
对进入决赛团队开展项目计划书、答辩PPT等相关培训,专家组综合项目计划书、现场答辩(现场答辩8分钟,包括5分钟展示和3分钟问答),对决赛团队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
5. 省赛项目推荐(7月10日前)
大赛组委会根据教育厅推荐限额择优推荐优秀项目进入省赛,并根据我校项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对入选项目进行专项指导与培训。
八、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 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2. 项目展示PPT。需将PPT或PPTX格式的展示文档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小不超过20MB。
3. 报名表。每个项目分别填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
4. 汇总表。各单位以学院和校区为单位填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
5. 报送要求。各单位于5月25日前汇总参赛项目,将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后以“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学院名称”命名(例如:创意组+社会服务+智能快递+计算机学院)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sdusthlwj@163.com。
九、奖励政策
学校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山科大学字〔2017〕141号)对省级金奖、银奖、铜奖项目每团队分别奖励3000、2000、1000元,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项目每团队分别奖励8000、6000、4000元。
学校对获得山东省银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在研究生推免、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山东省教育厅对本次比赛获奖的山东省金奖项目,每项奖励50000元,对参加全国总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再次进行奖励,其中全国金奖每项奖励100000元,全国银奖每项奖励50000元。
十、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举办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重要意义,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实践平台,统筹做好大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挖掘已有创新创业团队和近5年已创业毕业生的优秀项目,进一步培育近几年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创业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为大赛提供有力保障。
各学院、各校区是竞赛主体单位,要成立“互联网+”竞赛组织领导小组,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及责任,确保本单位的组织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单位需在4月25日前将本单位《“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计算机学院团委王春宇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usthlwj@163.com。
2.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强化指导,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互联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推动学生跨专业组队、跨界学习。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指导参赛团队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际项目和创业成果,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学校根据各单位在校生总数,确定本次竞赛各单位最低参赛人数(附件1),请按要求组织学生参赛。
3.做好培育指导。各单位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认真做好参赛项目的前期培育和赛事辅导,帮助大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为参赛团队提供政策法规、赛事动态等信息,做好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积极邀请行业企业、风投创投机构、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等专家参与项目评审,为参赛项目提供针对性指导。力争多方支持,为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政策扶持和经费保障,有效激发广大教师和学生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热情和激情,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
十一、其他事项
1.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更多详情可登录教育部大赛官网查询:http://cy.ncss.org.cn。
2.为方便大赛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请各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于4月25日前加入“山科‘互联网+’大赛”QQ群,群号为:699099116。
3.参赛学生请加入“互联网+2018竞赛通知群”,群号为:325868959,767036546。
4.竞赛联系方式:计算机学院团委王春宇老师,办公地点:青岛校区J13-120,联系电话:0532-86057722,邮箱:sdusthlwj@163.com。
附件:1. 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单位参赛人数分配表
2.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3.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4.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信息表
5.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分工表
6.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通知附件.zip
教务处 团委 技术转移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 科研处 合作发展处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