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高工委〔2018〕9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学校推荐候选人应为学校全职教师,人事关系隶属于山东科技大学。
2.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下同)。从事五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近三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学时,其中基础课教学任务占总教学任务的60%以上。
二、学校推荐名额
青岛校区每个学院限报1人,学校从中推荐3人。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 根据青高工委〔2018〕9号文件,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学院推荐人选。
2. 3月14日前,各学院候选人申报材料报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教务处对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2天。
3. 3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和评议,择优确定学校推荐人选3名。
4. 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5. 3月30日前,学校推荐候选人材料上报青岛市教育局。
四、须提交的材料
1. 第四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 第四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
3. 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附件4)。
4. 候选人15-30分钟讲课录像(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
各学院确定学院候选人选后,仅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1和材料2。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补充报送材料3和材料4。
联系人:吕岩 行政楼218室
电话:86057072
E-mail:jxzl@sdust.edu.cn
附件.docx
教务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