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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0:00  点击: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工会,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申报评选2020年度直属高校工会模范职工之、模范教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鲁教工[2021]21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4月12日17:00。

二、推荐程序

    个人或分工会申报,分工会、校区工会评审推荐,校工会评审推荐,征求学校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向学校汇报,整理上报。

三、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将《通知》中附件2(直属高校工会模范职工小家申报审批表)、附件3(直属高校工会优秀工作者申报审批表)电子版材料发到工会邮箱:gonghui@sdust.edu.cn,送到行政楼313室。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结果,并征求同级党政领导意见;

2.泰安、济南校区工会根据各分工会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每个项目限报1个(人),盖章后的纸版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校工会邮箱;

3.纸版附件2在封面“工会组织”处加盖分工会公章,纸版附件3在封面“申报单位”处加盖分工会公章

4.附件2“本单位公示时间与结果”、“申报单位意见”、“所在学校党委意见”不用填写,附件3“本单位公示时间与结果”、“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申报单位意见”不用填写。

    联系人:于目新,联系电话:0532-86057841

         附件:鲁教工【2021】21号 关于申报评选直属高校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doc

  

                                      校工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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