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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0:00  点击: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教育厅门户网站改版调整栏目的通知》,省教育厅网站将开设“战线联播”专栏。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办学成果,不断提高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息宣传工作是展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业绩的重要方面,是学校加强对外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上级部门了解学校、指导工作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意识、提高效能,不断提升信息宣传报送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信息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

1.时效性原则。时效性是信息的价值所在,要充分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特点。

2.真实性原则。信息工作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情况和实际,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核实,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3.全面性原则。报送信息一定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多领域、多视角地提供信息。

三、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落实上级部门及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2.教育综合改革过程中难点、焦点问题的破解措施,工作实践中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经验和做法。

3.报送稿件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言之有物,拒绝空洞议论,用数字、案例说话,稿件字数原则上要求在1200-2000字。

四、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办法

1.各部门、各单位每学年报送信息宣传材料不少于2篇,同时注明单位和撰稿人。

2.各部门、各单位每报送1篇有效信息相当于单位和个人在科大报发表新闻稿件2篇;被山东省教育厅采用1篇信息相当于单位和个人在科大报发表新闻稿件4篇。

3.信息宣传报送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比之中,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评比办法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信息宣传工作报送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宣传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审阅同意,然后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邮箱发送至党委学校办公室杜军,经审核后,择优投稿至省教育厅网站或省《教育工作简报》。

联系人:杜 

  话:86057001

 

党委学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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