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7日,第四届“数字法学与数字司法”研讨会在我校召开。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明永,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波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山东科技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主办。研讨会以“全球数字治理与数字法治发展”为主题,聚焦《全球数字契约》的法理逻辑与国际法建构、数字司法机制的重塑、跨领域数据共享的法律规制,以及以DeepSeek、人形机器人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带来的法律挑战等数字法学与数字司法的前沿议题。来自国内学术界、期刊界、司法界、实务业界的30余名知名专家及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师生100余人参加研讨会。开幕式由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孙法柏教授主持。
刘明永对各位嘉宾、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从历史沿革、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等方面对学校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表示,山东科技大学法学学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抢抓数字法学快速发展新机遇,积极融入数字法学前沿研究,结合学校“安全”和“控制”的811学科优势,强化学科融合,聚焦信息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围绕智能科技安全治理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重点研究方向,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他指出,“数字法学与数字司法”研讨会已成功举办了三届,在学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相信通过各位专家的深入研讨,将搭建起更加高效的交流合作平台,共同推进数字法治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为构建中国自主的数字法学知识体系、贡献“中国式”数字法治智慧发挥积极作用。
姜伟在致辞中从国际共识、中国倡议、实践经验等三个方面阐述了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的意义。他指出,站在技术爆发与自主创新的交汇点,中国倡议、中国实践坚持以法治锚定创新边界,以包容定义技术价值,以合作回应各国期待,与《联合国未来契约》及《全球数字契约》的理念完全契合。数字法学研究要立足中国国情,总结中国倡议,中国实践的成熟经验,提炼具有原创性、标识性、引领性的理念和概念,构建中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曹波介绍了青岛法院探索数字司法前沿、引入全国领先的垂直司法人工智能大模型进行案件审理的做法和成就。他指出,山东科技大学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设立的青岛数字司法研究院取得了许多阶段性成果,本次研讨会的召开为法院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带了契机,前瞻性、指导性的学术成果将为案件审理提供更多智力支持。
研讨会上,知名专家围绕“数字权利与数字人权”“数字司法与数字法治”“数据共享、数据垄断与数据治理”三个单元进行了专题学术研讨。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东南大学、广州大学、《中国法律评论》等高校及出版单位的专家学者分别作了主旨发言。
闭幕式上,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数字法学评论》主编马长山教授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本次探讨会的三个单元分别讨论了三个重要的问题,一是逻辑的碰撞,法学从古至今经历了传统法学、现代法学和数字法学三种模式,数字人权立足于三维世界,具有自然人和数字人的双重属性,与仅指自然人的传统人权概念产生了交锋和碰撞;二是机制的迭代,数字时代司法平台化、数据化、智能化,既有生物人的决策,又有机器的算法决策,自动化的司法的机制运行通过人工智能的正、反向应用得以实现;三是流动的边界,数据呈现的流动性,突破了原本物理空间的边界,要以数字契约重塑启蒙时期社会契约奠定的现代法制架构,讨论如何划定流动性世界的边界,需要法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通讯员:胡晓菲 责编:徐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