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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9-21点击数:[2113]

9月19日,校党委副书记兼济南校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尹华主持济南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校区党委常务副书记高永军简要介绍了《条例》制定的目的和依据等背景资料,带领中心组成员全文学习和解读了《条例》内容。

尹华强调,《条例》是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之一,重点是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他要求中心组成员要继续深入学习,严格明确6种失职失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深刻理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尹华要求大家从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落实好管党治党的责任,以夙夜在公的勤勉作风和敢于作为的担当精神,加强研究和科学谋划工作,杜绝失职失责现象,为校区合作办学发展尽职尽责,群策群力。(通讯员:宋荣华 责编: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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