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副校长王志刚主持召开会议布置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工作,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泰安、济南校区学生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相关负责人就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工作的奖励补助标准、申请条件和评审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对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布置。学生工作处处长诸葛福民对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奖助学金数额巨大,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非常重要,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对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确保每一名学生知晓、知情;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二要严格标准,确保公正。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评审,严禁暗箱操作等不当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标准评审、发放,不得另行调整标准,严禁提高或降低标准发放,或平分奖助学金等行为。三要统筹兼顾,协调评审。原则上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但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在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本学年学生获得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情况综合考虑,统筹兼顾。
王志刚在会上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一名学生都了解政策;要严格标准和程序,认真评选,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保证把奖助学金用在真正优秀的学生和需要的学生身上;要加强监督,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会议还对学生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布置。(记者:许浩 责编:颜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