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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会议部署研究生推免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16点击数:[]

9月13日,副校长张士强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推荐2014年优秀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研究生学院院长曾庆良传达了学校推免工作文件,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张士强指出,推免制度是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优化生源结构,学校将对优秀的研究生新生(包括推免生)进行奖励,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生源发动组织工作。张士强强调,推免工作事关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涉及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学校的有关要求做好推免工作,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据悉,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学校制定政策对优秀研究生新生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包括以下内容:我校推免生,本科期间各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累计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含)者,免缴基本学制年限内所有学费,排名在本专业前5%-10%(含)者,减免1/2基本学制年限内应缴学费,排名在本专业前10%-15%(含)者,减免1/3基本学制年限内应缴学费;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本科期间各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累计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含)者,排名范围及相应奖励金额按照上述推免生奖励办法执行,排名在本专业前15%-20%(含)者,入学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排名在本专业前20%-30%(含)者,入学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本科、硕士、博士连续在山东科技大学就读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毕业后学校优先聘用留校工作。

毕业学校为山东省应用基础型或应用型特色名校(或国内同层次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或毕业学校为“985”、“211”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一志愿报考或调剂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校根据入学的初、复试成绩情况进行奖励,奖励名额和办法另行通知。

研究生获新生奖励不影响其在学期间获评其他奖学金。学校将逐步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大幅提高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覆盖面和金额。(通讯员:朱建国 责编: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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