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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和先进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6:4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实行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并计入年度绩效、定期表彰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现就2023年度考核和先进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在部门(单位)自评、各领域监管部门评分、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验的基础上,计算各部门(单位)最终得分,经公示后,作为年度考核成绩。

二、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评比

考核成绩列前30%的部门(单位)为学校本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单位)。

每个部门(单位)推荐1名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为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经公示后,由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确认批准。

三、时间安排

(一)部门(单位)自评

1216日前,部门(单位)计算自评得分(各项考核指标统计时间为20221221日至20231216日),准备支撑材料备查,自评得分表经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安全管理处,联系人:陈浩。

(二)监管部门评分

1216日前各安全领域监管部门将各部门(单位)违章扣分情况报安全管理处。

(三)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验

1217-1226日,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员部门采取查看文档、现场查验等形式对各部门(单位)得分进行核验,计算最后得分。

(四)公示

1227-1229日,部门(单位)考核得分、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公示。

(五)报批

公示结束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考核评比结果报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

泰安、济南校区自行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考核评比结果报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

附: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计分表)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3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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