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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演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8:17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同意,青岛市人民防空指挥部定于20231114日(青岛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组织开展青岛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演习。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防空防灾紧急疏散掩蔽演习方案并实施演习,为确保安全顺利完成演习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鸣范围:全市防空警报器(含移动警报系统)。

二、鸣放时间:111410001030

三、鸣放信号内容:

1、防空袭警报信号

空袭预警: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

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试鸣时,三种信号之间间隔3分钟,共用时15分钟。

2、灾情警报信号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

3、试鸣时,每个信号周期之间间隔2分钟,反复鸣放三遍,共用时10分钟。鸣放防空警报信号与鸣放灾情警报信号之间间隔5分钟。

四、我校警报器安装位置在教学1号楼楼顶。此次试鸣,全市统一采用无线遥控方式进行警报试鸣,试鸣期间,我校将同步安排师生进行防空防灾紧急疏散掩蔽演习。

请全校师生互相转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惊慌。

安全管理处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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