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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前后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4:1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件)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教育培训

各部门(单位)要在暑假和下学期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醒师生注意防疫、防火、防盗、防汛、防诈骗、防霉变、防中毒、防溺水、防中暑、防交通及其他意外事故,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隐患查改

暑假和下学期开学前,各部门(单位)以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宿舍和餐饮、施工、经营等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辖区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即查即改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暑期继续使用的安全重点部位,要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暑假,尽快整改省“消防专家查隐患”提出的问题,下学期开学前不能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做好整改方案并于8月26日前报安全管理处消防科。

三、加强应急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开展安全评估,排解矛盾纠纷,管控安全风险,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事态恶化引发安全事故(事件)。

学校14个专项应急工作小组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逐步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要提前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相关条件准备,以备不时之需。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有重点地做好突发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暑假正值汛期,防汛工作要未雨绸缪,重点关注。

四、做好值班工作

各部门(单位)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保证信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校内报警电话860(57110)。

五、压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辖区安全主体责任,管好各自的人、财、物;16个监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管理处要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和周边安全管控,维护师生和学校安全。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开展安全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实行闭环管理。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圆满完成暑期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梳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办公系统发安全管理处消防科陈浩邮箱,联系电话:80681060。

泰安、济南校区根据各自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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