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为做好2022级学生落户及居住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户
1.落户范围
2022级全日制学生可自愿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
2.提交材料及时间
(1)山东省外户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2)山东省内户口(含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内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或集体户口个人单页原件。
(3)《学生落户登记表》(见附件1)。
于9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落户材料送至安全管理处户政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agc@sdust.edu.cn。
二、居住登记申报
1.申报范围
不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的所有2022级全日制学生须做登记申报(黄岛区户口的学生不需申报)。
2.申报指南
详见附件2。
3.申报登记时间
时 间 |
学 院 |
9月19日-9月23日 |
能源学院、安全学院 |
9月26日-9月30日 |
测绘学院、地科学院 |
10月10日-10月14日 |
机电学院、土建学院、计算机学院 |
10月17日-10月21日 |
数学学院、经管学院、自动化学院 |
10月24日-10月28日 |
电信学院、化工学院、材料学院 |
10月31日-11月4日 |
交通学院、海洋学院、文法学院、体育学院 |
11月7日-11月11日 |
储能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4.提交材料
申报成功后,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居住登记统计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agc@sdust.edu.cn。
三、注意事项
1.核对信息。在收取相关资料时,请仔细核对拟落户新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
2.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就读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公安系统要更新年级信息,须按2022级新生重新办理落户。
3.居住登记申报是公民的一项义务,需本人网上自主申报,不可代办,请配合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间完成,登记申报成功后,如有需用居住证的同学,可持身份证到辛安派出所领取,不需取证的学生仅登记即可。
4.联系方式:
安管处户政科:86057568,地点:南大门东二楼202。
辛安派出所户籍:66581638,辛安派出所居住办:66581658
地点:黄河西路56号。
附件1:学生落户登记表
附件2:居住登记申报指南
附件3:居住登记统计表
安全管理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