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贯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学、责任主体系统深入学、师生员工常态主动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教职员工岗位安全培训、主题班会和主题团日活动等方式,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各部门、各单位应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积极联系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机关等驻地政府职能部门,寻求专业指导,通过联合主题党日、专题风险研判、实战经验交流等形式,共同学习研讨,推动理论武装与实战经验深度融合,提升安全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二)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系列行动
1.开展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消防、校舍和在建工程、食堂和燃气、实验室及危化品、实习实训、特种设备、校车和校园交通、学生宿舍、体育场馆、配电室和机房、汛期防灾、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组织覆盖关键风险点的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项建立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将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隐患排查的全面性、问题清单的准确性及整改闭环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2.开展校园风险隐患判定标准专项培训和风险隐患“吹哨”行动。要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学校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宣传解读力度,推动安全管理干部、后勤物业人员、实验实训教师、食堂从业人员、宿管员、保安员、校车驾驶人等重点岗位人员真学真用、会查会改。鼓励师生通过校园“随手拍”查找举报身边安全隐患,当好校园安全隐患“吹哨人”,学校将对有效举报进行核实、分派和督办,确保事事有回音。对提供重大隐患线索或多次有效举报的个人及集体,学校在安全量化考核中作为参考依据。
3.开展典型案例警示和以案促改行动。各部门(单位)要把事故警示教育作为倒逼责任落实、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选取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学生溺水、实验室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校园欺凌暴力等领域典型案例,引导师生员工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宣传报道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4.开展应急演练和岗位能力提升行动。学校14个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小组,要重点围绕消防疏散、地震避险、防汛防台风、防溺水、食品安全、校车事故、实验室危化品泄漏、极端天气、校园暴力侵害防范等场景组织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宿管员、食堂从业人员、实验室管理员、保安员、物业人员、校车驾驶人等重点岗位开展实操培训,提升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处置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开展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精心组织校园安全文化活动,浓厚安全育人氛围
安全生产月期间,学校将集中举办“消防安全主题图片和消防器材实物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主题电影放映周”“安全隐患大家查”“安全知识讲座”“‘崇尚科学 反对邪教 守护幸福’主题作品征集”等系列活动,鼓励各部门(单位)和学生班级依托安全教育基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对于活动效果好,具有可示范推广性,学校将予以宣传推广。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载体,发挥各自特色和优势,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要把消防、交通、防溺水、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食品安全、地震和极端天气避险、网络安全、防欺凌等内容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利用班会、团课、专题讲座、实践体验等形式,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做到“想安全,要如履薄冰,寝食难安;讲安全,要理直气壮,义正辞严;抓安全,要锲而不舍,从细从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学校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发挥各自优势,做出特色。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将安全宣传教育深入融入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统筹协调,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促工作,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在全校上下营造关心校园安全、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主动加强横向沟通与纵向配合,真抓实干,切实利用安全生产月契机,推动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部门(单位)请于6月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安委会办公室邮箱skdagc@sdust.edu.cn。各校区以校区为单位报送。
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80681060。
附件:2026年“安全生产月”学校层面活动一览表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