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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2日 16:57  点击: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工会,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申报评选全省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鲁教工[2022]5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4月18日17:00。

二、推荐程序

个人或分工会申报,分工会、校区工会评审推荐,校工会评审推荐,征求学校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向学校汇报,整理上报。

三、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将《通知》中附件3(全省教育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推荐表)、附件4(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推荐表)电子版材料发到校工会邮箱:gonghui@sdust.edu.cn,纸版送到学校办公楼313室。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结果,并征求同级党政领导意见;

2.泰安、济南校区工会根据各分工会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每个项目限报1个(人),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校工会邮箱;

3.纸版附件3在封面“工会组织”处加盖分工会公章,纸版附件4在封面“申报单位”处加盖分工会公章;

4.附件3“本单位公示时间与结果”、“申报单位意见”、“所在学校党委意见”不用填写,附件4“本单位公示时间与结果”、“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申报单位意见”不用填写。

联系人:于目新,联系电话:0532-86057841

附件: 关于申报评选全省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鲁教工[2022]5号

                                         校工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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