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人才强州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经昌吉州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昌吉州2019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以及近5年来毕业的历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内。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学习成绩良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需求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职位表》。
四、引进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核及面谈、政审、体检、调剂、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此次引才分为赴外引才招聘和疆内报名招聘两个阶段进行。
1. 赴外引才招聘的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至4月4日。现场报名人员须填写《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报名表》。2019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在招聘现场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印证材料,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签订意向性协议,取得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后,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历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招聘现场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印证原件材料,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签订意向性协议,并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赴外招聘分别在太原、兰州、成都、西安、郑州、武汉、青岛、贵阳、济南、福州10个城市高校举行面见会。
|
时间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