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有关学院:
根据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2023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评选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本专业前1/3;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具备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成绩合格。
5.学生专业应为自然科学或工程科技类。
二、评奖要求
1.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各学院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填写《2023年孙越崎教育科技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事迹汇总表》(附件2),于7月8日12:0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邮箱:skdxsc@sdust.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结束后,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3.济南校区学团工作部、泰安校区学团工作部负责组织各自校区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按上述要求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1:2023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年孙越崎教育科技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事迹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