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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毕业生二手物品交易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2日 16:53  点击:


为推进校园文明建设,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满足毕业生对个人闲置物品处置的需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流转,通过二手物品交易在物品传递中寄托毕业生对母校的留恋与不舍,学校拟开展毕业生二手物品交易活动。同时在现场建立了博爱之家”捐“物易物”交换点,学生在交易物品的同时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

一、活动主题

以博爱之心传递青春记忆

二、活动目的

1.实现闲置资源的充分利用,为学生搭建快捷、便利、价廉的学习生活用品交易平台;实现旧物再利用,减少资源闲置浪费,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引导学生树立绿色环保意识,共建节约型校园;方便经济困难学生快捷、廉价获得自己所需生活及学习用品。

2.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开展学生二手物品交易,避免平时随意摆摊设点的行为,方便校园管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让学生亲身体验创业者角色,感受创业过程,激发创业热情,锻炼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3.鼓励学生为“博爱之家”捐赠闲置物品,推动闲置资源合理流转,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

4.学生可以在“物易物”交换点自由进行物品交换,以闲置物品换取自己所需要的物品。

三、活动时间

6月12日(周8:30-17:30

四、活动地点

繁星广场(具体摊位根据各学院报名情况分配)

五、交易形式

1.交易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自由选择货币购买或以物易物等交易形式

2.现场设置“博爱之家”捐物点,学生可自愿捐物。活动结束后,经管学院学生会学习权益部将自愿捐赠的物品送给有需要的同学。学生可以在“物易物”交换点自由进行物品交换,以闲置物品换取自己所需要的物品。

3.二手交易及活动规则咨询QQ群:443062382

、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提前安排负责人做好信息统计工作通知负责人务必6月9日(周17:00前填写表格(见附件)并发送至skdjgxxb@163.com

2.学生二手物品交易活动参与对象仅限青岛校区在校学生,严禁校外人员参与活动参加交易学生现场需出示学生证件。

3.参与交易的物品须为归学生所有或有权支配的二手物品,相关物品须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许可交易范围之内,如书籍、日常用品等。

4.严禁各种贩买贩卖及其他商业合作行为。

5.学生交易本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严禁各种欺诈行为,对于一切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校规校纪由相关部门进行严惩。

6.学生交易活动须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严禁在其他时间其他地点摆摊设点,如有发现,相关部门将给予处罚。

7.学生二手物品交易活动应注意保护校园环境,活动结束后须及时将各种废弃物清理带走。

8.活动期间内,参与人员需严格按照学校防疫要求参加活动,并积极配合学校防疫部门工作。

学生工作处 经济管理学院

                2022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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