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做好心理调适,提升心理育人工作实效性,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2 年山东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思函〔2022〕11 号)的要求,现决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创编”活动,并择优推选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月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疫”路同心 温暖守护 健康成长
二、活动宗旨
以加强积极心理品质培育和压力分类疏解为主线,结合我校实际,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四、活动内容
(一)2022 年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活动
1.参与对象: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
2.作品要求:
(1)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选取知识点,也可侧重于疫情防控期间以及复学复课后学生心理需求,设计和制作微课。
(2)参与征集作品应导向正确,主题鲜明,逻辑清晰,内容丰富。
(3)每个作品需提交《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展示申报表》及教学微课视频。微课视频以“地市—学校—教师姓名”或“高校—教师姓名”命名,时长约 8—15 分钟,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 5M,左右声道一致,压缩格式为 MP4。
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对主要教学内容和环节有字幕提示或说明。
(4)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3.参与方式:各校区、各学院自愿参与,于6月3日之前将作品及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版提交至邮箱sdustxljk@163.com。
4.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孔恺臻,电话:0532-86057909。
(二)2022 年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创编活动
1.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2.作品要求
(1)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的主题创编的歌曲、舞蹈、手语操等,以短视频形式报送。也可以疫情防控期间及复学复课后的抗疫、
减压小故事、小妙招为主题进行创作。
(2)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向上,且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植入广告。
(3)每个作品需提交《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创编征集活动报名表》及短视频。短视频以“学院-学生姓名”命名,时长约 1—5 分钟,格式要求:作品横屏画幅比例为16:9(1920×1080,50i),竖屏画幅比例为 9:16(1080×1920,50i),码流大于 5M,左右声道一致,压缩格式为 MP4。作品可使用手机、摄像机等设备拍摄。表现形式不限,动画、实拍、动画与实拍结合均可。
(4)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个人的同意,将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的宣传展示。
3.参与方式:全体在校生自愿参与,于6月3日之前将作品及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邮箱1023855911@qq.com。
4.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承办单位:经管学院,联系人:王桂清,电话0532-86057601。
五、评选方式
根据各个活动的作品提交情况,将组织专家评选一、二、三等奖项若干,并从产生的优秀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评选。推荐名额见下表:
活动名称 |
省推荐名额 |
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 |
2项 |
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创编 |
5-10项 |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校区、各学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在校学生参与。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各校区、各学院要按照活动要求,科学设计展示活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附件1: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展示申报表
附件2: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创编征集活动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