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秋季和返校初是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高发时段,学生容易出现心理危机,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学生返校后顺利适应学习生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青岛校区全体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排查时间
2020级、2019级、2018级:9月1日-9月10日
2021级:9月6日-9月25日
三、重点关注对象及表现
(一)重点关注对象
1.曾有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及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2.近期遭受重大挫折,或正在经历重大压力事件者,如身处疫情中高风险区、考研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等;
3.情绪低落抑郁者或亢奋焦躁(超过半个月)、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4.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考研焦虑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等;
5.人际关系不良,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6.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7.在大一入校心理普查中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者;
8.曾经有精神障碍诊断史人员;
9.其他特殊心理危机情况。
(二)心理危机的异常表现
1.行为方面:谈论自杀及自杀方法,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社交回避明显;自言自语,精力减退,行为不符合常理等。
2.情绪方面:情绪明显异常,如过分敏感或警觉、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情绪异常低落,饮食、睡眠、学习等受到严重影响等;情绪突然转变,例如从低落突然变为平静或者兴奋;过分关注或持续担忧,例如担心家人安全、害怕死去等。
3.认知方面:常出现注意力不集中、极度缺乏自信、健忘、效能降低、过分关注事件的消极影响,甚至出现幻觉、妄想、逻辑思维紊乱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重点关注学生和假期发生重大变故学生,及时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并参照《填表说明》完成《谈心谈话记录表》的填写(见附件)。
2.形成学院排查档案。根据谈心谈话情况将《填表说明》中的一、二、三类学生的《谈心谈话记录表》反馈至心理中心,没有心理危机情况的学生不需要反馈此表,学院可自行记录存档。为做好学生信息保密工作,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安排一名专兼职辅导员使用U盘拷贝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020级、2019级、2018级学生于9月11日上交,2021级学生于9月26日上交。
3.对于正在进行精神治疗或治疗康复期的学生,要责成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并及时关注心理状态。
4.对于严重心理危机学生,可不按上述时间要求,尽快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或转诊就医工作。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参照执行,具体由校区心理健康教育负责单位组织实施。
附件: 附件1-谈心谈话记录表.docx
附件2-填表说明.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