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审核和统计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状态和就业率数据真实、准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是就业统计工作的底线,也是生命线,更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要深入贯彻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杜绝数据“注水”造假问题。
二、进一步明确就业统计指标内涵
随着我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在疫情防控背景下也催生了一些新职业。为适应新形势,教育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相关指标含义进行了明确(见附件1、2),在就业统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同步做好“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毕业生就业状态信息审核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毕业生就业状态信息更新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就业统计责任
要切实承担本单位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力度。对就业统计弄虚作假的单位、个人要纳入负面清单,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一票否决”并进行问责。
四、进一步加强精准帮扶
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意向和就业状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建立帮扶台账,精准帮扶,为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推送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尽早实现就业。
五、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
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六、完善毕业生监督举报机制
要告知毕业生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学信网等查询本人就业状况。要广泛公布学校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毕业生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7075
监督举报信箱:zyfz@sdust.edu.cn
附件:
1.《毕业生就业毕业去向及就业统计分类》
2.《毕业生就业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和附件2(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