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其中工作不满一年的,参加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成绩由学生测评、学院(系)测评、职能部门测评三个部分组成。测评时间、网址另行通知。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每位辅导员提交个人《2021年学生工作任务推进表》。
2.学生测评:
(1)学生登陆学生测评端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其中用户名为“20开头的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学生查阅辅导员学生工作任务推进表,结合工作实际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
(2)系统按照参加测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所带学生人数的60%)及分数,按照参加,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3.学院(系)测评:
学院(系)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登陆学院(系)测评端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学校统一分配账号)。查阅辅导员学生工作任务推进表后,结合工作实际对学院(系)辅导员测评打分,测评完成后,取平均分。
4.职能部门测评:
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登录职能部门测评端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学校统一分配账号),查阅辅导员学生工作任务推进表后,结合工作实际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测评完成后,取平均分。
5.测评总成绩:
测评总成绩按照学生测评占30%,学院(系)测评占40%,职能部门测评占30%,三部分加权计算得出。
四、时间安排
1.12月23日18:00前,报送专职辅导员个人的学生工作任务推进表(PDF格式)、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推进表与照片分别放一个文件夹,均以工资号命名(例:990001),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处公邮(skdxsc@sdust.edu.cn)。
2.12月28日17:00前,学生、学院(系)、职能部门完成线上测评。
3.12月30日18:00前,学校将辅导员测评成绩反馈至各学院(系)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
4.12月31日12:00前,学院(系)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结合测评成绩以及辅导员工作实际,确定考核等次初步意见,优秀等级不超过本单位在编专职辅导员人数的15%,将《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辅导员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发至skdxsc@sdust.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09,联系人:李恒忠,58281。
5.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6.泰安校区、济南校区辅导员绩效考核由校区学团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留学生辅导员绩效考核由国际交流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2月17日
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情况统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