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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0:00  点击:

 

 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其中工作不满一年的,参加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成绩由学生测评、学院(系)测评、职能部门测评三个部分组成。测评时间、网址另行通知。

、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每位辅导员提交个人《2021年学生工作任务推进表》。

  2.学生测评:

  (1)学生登陆学生测评端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其中用户名为“20开头的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学生查阅辅导员学生工作任务推进表,结合工作实际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

  (2)系统按照参加测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所带学生人数的60%)及分数,按照参加,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3.学院(系)测评:

  学院(系)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登陆学院(系)测评端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学校统一分配账号)。查阅辅导员学生工作任务推进表后,结合工作实际对学院(系)辅导员测评打分,测评完成后,取平均分。

  4.职能部门测评:

  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登录职能部门测评端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学校统一分配账号),查阅辅导员学生工作任务推进表后,结合工作实际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测评完成后,取平均分。

  5.测评总成绩:

  测评总成绩按照学生测评占30%,学院(系)测评占40%,职能部门测评占30%,三部分加权计算得出。

四、时间安排

   1.12月23日18:00前,报送专职辅导员个人的学生工作任务推进表(PDF格式)、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推进表与照片分别放一个文件夹,均以工资号命名(例:990001),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处公邮(skdxsc@sdust.edu.cn)。

   2.12月2817:00前,学生、学院(系)、职能部门完成线上测评。

   3.12月3018:00前,学校将辅导员测评成绩反馈至各学院(系)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

   4.12月31日12:00前,学院(系)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结合测评成绩以及辅导员工作实际,确定考核等次初步意见,优秀等级不超过本单位在编专职辅导员人数的15%将《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辅导员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发至skdxsc@sdust.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09,联系人:李恒忠58281

   5.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6.泰安校区、济南校区辅导员绩效考核由校区学团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留学生辅导员绩效考核由国际交流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2月17

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情况统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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