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体系建设,激发学生干部朋辈心理互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责任感,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心健联工作者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
青岛校区2025-2026学年在岗履职的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联合会及学院心理协会干部、干事。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1.评选数量。按照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30%进行推荐,原则上本科生、研究生各年级均应参与评选。
2.具体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学习,本学年未存在挂科且补考未通过情况;道德品质优良,本学年无违纪通报或处分;
(2)熟练掌握朋辈心理健康知识及技能,参加学校“阳光讲堂”培训班并考试合格(本条对研究生不作考核);
(3)履职尽责,主动关心同学身心状态,积极发挥朋辈心理互助作用,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心理科普、情绪安抚等工作,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心理班级活动,表现突出;
(4)严守保密原则,恪守工作伦理,不随意泄露同学隐私。
(二)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
1.评选数量。按照不超过学院宿舍总数的30%进行推荐,原则上本科生、研究生各年级均应参与评选。
2.具体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学习,本学年未存在挂科且补考未通过情况;道德品质优良,本学年无违纪通报或处分;
(2)熟练掌握朋辈心理健康知识及技能,参加学校“阳光讲堂”培训班并考试合格(本条对研究生不作考核);
(3)主动关心宿舍同学身心状态,及时反馈宿舍内心理健康状况;
(4)严守保密原则,恪守工作伦理,不随意泄露同学隐私。
(三)优秀心健联工作者
1.评选数量。按照不超过所在心理组织成员总数的30%进行推荐,其中干事不少于推荐人数的5%。
2.具体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学习,本学年未存在挂科且补考未通过情况;道德品质优良,本学年无违纪通报或处分;
(2)熟练掌握朋辈心理健康知识及技能,参加学校“阳光讲堂”培训班并考试合格(本条对研究生不作考核);
(3)工作能力突出,认真落实学校、学院心理工作部署,开展校园心理健康活动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
(4)具有责任担当意识,集体荣誉感强,在心理健康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严守工作纪律,不以权谋私,不随意泄露同学隐私。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比例自主核算名额(按四舍五入核算),各类奖项不可兼报,不得超报。学校将对上报数据进行复核,对超报、错报不予补报。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确保客观、公平、公正,真正把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心理学生骨干推荐出来,宁缺勿滥。
3.7月1日前,请将《评优推荐表》(附件1-3)、《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以及《汇总表》纸质盖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skdxinjianlian@163.com。
4.各学院要以此为抓手,继续抓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关怀引导,充分发挥心理学生骨干桥梁纽带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朋辈心理互助,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心理育人氛围。
附件1-3:优秀班级心理委员推荐表、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推荐表、优秀心健联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4:推荐人员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