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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山东科技大学2026届毕业生“就业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6点击数:[]

各校区、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推动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科技大学2026届毕业生“就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2026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4月16-510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落实就业去向(包括升学深造、签订就业协议、基层项目就业、自主创业、应征入伍、国际组织任职等);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在求职过程中充分展现我校毕业生风貌,获得用人单位充分肯定;

3.有清晰的生涯规划和明确的求职目标,主动参与各类就业指导活动,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积极的求职意愿,获得高质量就业岗位;

4.求职经验具有借鉴性,乐于分享求职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

(二)推荐类型

1.签约就业类

就业态度积极,求职准备充分,职业规划清晰,求职专业对口,选择投身国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人积极乐观、自信自强,实践中快速成长,签约重点用人单位、努力克服困难成功就业、求职经历具有借鉴意义,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的毕业生。

2.服务基层

成功考取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计划等基层政策性岗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勇于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的毕业生。

3. 升学深造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成功考取或保送境内外顶尖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的毕业生。

4.创新创业类

具有突出的创新意识,以OPC形式实现创新创业或就业,以及创业项目已稳定运营,实现自我雇佣并带动就业的毕业生

四、推荐名额

按本学院2026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进行推荐(四舍五入),不少于1名。

五、材料报送

1.提交《山东科技大学2026届毕业生“就业之星”推荐表》电子版,其中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表述,500字左右,要求真实客观、生动鲜活,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提交个人生活照2-3张,用于事迹材料宣传(要求照片人物主题突出,不要遮挡面部,清晰度高,竖版,保持原尺寸,仅交电子版);

3.51017:00前,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工办公章后报送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402室),汇总表及推荐表、生活照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ysc@sdust.edu.cn,联系电话:0532-80681180。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就业之星”推荐评选活动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择优推荐,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典型示范性。

2.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动员学生广泛参与。要注重发现典型、培塑典型,积极深入挖掘毕业生就业的先进事迹,通过树立典型,激发学生就业信心和热情。

3.泰安校区、济南校区评选工作由校区学团工作部组织。




学生工作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6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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