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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新入职辅导员职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5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入职辅导员培养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山科大党发〔2025〕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为2025年新入职的专职辅导员选聘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管理干部担任职业导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选聘要求

1.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熟悉辅导员岗位;

(3)工作成绩优异,曾获与学生工作相关荣誉;

(4)态度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2.导师范围

有学生工作经验的管理干部,包括院系、机关部门等在岗或已退休人员,具体由院(系)主动联系,按照选聘条件,征得导师同意,可聘为“职业导师”。

3.指导数量

原则上一对一,即“1名导师带1名新辅导员”。

二、导师岗位职责

1.强化思想上的引导。进行师德教育,加强辅导员对岗位的认同和热爱,帮助其建立起职业信念,提升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注重业务上的辅导。结合所指导辅导员在思想引领、班级管理、党团活动、宿舍管理等方面工作内容进行指导,每月至少1次面对面交流,每周保持线上沟通,及时答疑解惑。

3.加强工作上的督导。围绕辅导员九大职责(思政教育、党团班级建设、心理健康、资助育人、就业指导、危机应对等)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随堂听课、联合走访宿舍、共同处理突发事件,做到“手把手”传帮带。

4.做好科研上的指导。指导开展学术研究,传授调查研究、案例撰写、项目申报方法,带领新辅导员共同申报思政课题、撰写工作案例或论文,提升其学术素养。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好新入职辅导员职业导师选聘工作,并于11月30日12:00前以院(系)为单位将《2025年新入职辅导员职业导师选聘汇总表》电子文档以“单位名称+2025年新入职辅导员职业导师制材料”为标题,发送至学生处邮箱:skdxsc@sdust.edu.cn。每学期提交一份《2025年新入职辅导员职业导师制培养登记表》,纸质材料按要求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报送至行政楼409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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