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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科技大学年鉴(2024)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1日 18:36  点击: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山东科技大学年鉴(2024)》(以下简称“年鉴(2024)”)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鉴(2024)设学校概况、特载、大事记、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党政管理、群团工作、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与科技服务、交流与合作、办学条件保障、校区工作、学院(系、部)工作、表彰与奖励等15部分,所载资料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内容可适当进行上溯或下延。

二、各部门(单位)请参照《山东科技大学年鉴(2024)框架设计及供稿工作分工》(见附件1)的要求、参考要点撰写,确保供稿质量;如有缺漏,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设置相应条目并补充内容。稿件内容要做到政治观点正确、内容全面系统、资料翔实可靠、记述准确规范。

三、各部门(单位)供稿内容要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年鉴写作规范》(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大事记撰写要求》(附件3)撰写。要把握好年鉴的人称、文体、文风,内容客观、规范、简练,宜用图表的可用图表列明。

四、集体或个人获得的重要奖励和荣誉列入“表彰与奖励”栏目,按照“党政类获奖”“教学类获奖”“科研类获奖”“学生(含研究生)工作获奖”“共青团工作获奖”5个类别收录。

五、供稿材料应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不出现政治、政策、保密、真实性等方面的问题。机构职能发生调整的,由承担原机构职能的部门(单位)组织提供相关收录内容。

六、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附件4、附件5模板进行供稿,不要随意改动模板格式。附件、附表均需规范命名,例如:《附件4:***处(部)2023年度年鉴供稿材料》《附件5:***学院2023年度年鉴供稿材料》;附表原则上不放到附件4和附件5中,有多个附表时,标注顺序号。各部门(单位)应将附件4或附件5连同附表一同打包,压缩包按照附件4或附件5命名,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办公系统内部邮箱发送至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靳文娟,联系电话:86057001。

特此通知

附件:1. 山东科技大学年鉴(2024)框架设计及供稿工作分工

    2. 山东科技大学年鉴写作规范

    3. 山东科技大学大事记撰写要求

    4. 山东科技大学党政、群团、教辅、科研机构及校区年鉴材料供稿模板

    5. 山东科技大学二级学院年鉴材料供稿模板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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