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国家刑事法律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的邀请,文法学院教师牛忠志于2009年4月4日参加“和谐社会语境下的环境刑法”学术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央军委法制局等司法实务部门的一百三十余名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对环境刑法,从“环境刑法的立法与政策”、“环境刑法的科学定位”、“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具体的环境犯罪之检讨”四个主题展开研讨。
文法学院教师牛忠志在大会上以“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客体要件——环境权”为题,就“环境权理论与环境伦理的统一性、环境权内涵与外延、因应刑法确立环境权为环境犯罪的直接客体要件未来中国刑法的修改”等问题作了主题发言。(通讯员:解直凤 实习编辑:孟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