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山东科技大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山东科技大学监察专员夏侯雪娇主持会议并讲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听取了小组成员结合所在部门工作职责、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报,审议通过了《山东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夏侯雪娇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反腐败协调小组既是党委组织领导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机构,也是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议事机构。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把职责、工作摆进反腐全局,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学校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有关决议和工作要求。
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联席会议、协同办案、问题线索移交、检查督办、信息共享和综合反馈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相关工作要落实到岗,具体到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要注重工作的保密性和协调性。
三是要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打破“条块分割”的工作观念,提高协作配合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把信息资源、人力资源、职能资源有效组织起来,把各自专业优势结合起来,既各司其职,又通力配合,努力达到“1+1>2”的效果。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工作是一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的工作,需要不断地从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效率效果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各成员单位在平时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和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加科学有效地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 (通讯员:陈惠宁 记者/责编:信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