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副校长高建广主持召开会议,对学校相关资产处置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通报了学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拟处置资产的前期审查核实情况及处置建议报告,传达了山东省教育厅为加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定的系列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学院、泰安校区、地科学院、国家灾害预防控制重点实验室有关负责人就继续教育学院拟报废及置换资产、地科学院拟处置的大型仪器设备衍射仪、重点实验室拟调配的大型仪器设备膏体充填系统,作了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就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工作,高建广提出四点要求:由资产处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及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具体建议,进一步完善资产处置方案,形成资产处置工作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资产处根据学校研究意见统一安排,提出处置具体方案和实施要求,对本批次青岛校区拟处置资产采用委托第三方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拍卖处置,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结合校区实际参照执行;于拟调拨资产由资产处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执行,督促资产调出及调入双方单位做好交接,确保资产搬迁过程中的安全运输工作,搬迁后尽快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加强后期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关部门应结合本次资产处置工作中暴露的部分问题,认真总结,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及资产管理分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深入研究资产科学配置管理手段,细化工作方案,严密工作措施,认真负责地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地科学院及国家灾害预防重点实验室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记者/责编:王毓静 通讯员:孙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