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

理旧账与立新功之辩证审视

“十五五”开局之年,正值领导班子换届,“新官”要不要理“旧账”?为什么以及如何理“旧账”?这是新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首先面对、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政绩“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评价党员干部,不仅看其能否带来新变化,也看其能否解决老问题”。也就是说,新官要理旧账,理旧账的能力和成效是衡量党员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尺,理旧账就是立新功。

准确把握旧账与新功的辩证统一

“旧账”为何?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任何事物都在时间与空间中绝对运动着。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样在特定时空中展开,空间上的相对固化和时间上的延续,使前一阶段实践的成果与矛盾,必然作为既定条件参与到下一阶段的实践之中。所谓“旧账”,本质上是作为既定条件遗留下来、尚未解决的问题或尚未完成的任务。根据对立统一规律,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具有普遍性,“旧账”本身就是前期遗留下来的,普遍存在、无法绕开的矛盾,其产生具有客观性和常态性。依据内容和程度,旧账可分为三种形态:纠偏型旧账,如因前任决策失误或执行有误而造成的“问题工程”。遗留型旧账,如长期存在、多任领导班子未能有效解决的结构性矛盾,即“顽固性痛点、难点”。接续型旧账,如方向正确但实践周期较长的规划或改革,即“半拉子工程”。三种形态并非截然分开,而是相互影响,相互转化。

“新功”是什么?人们通常把“新功”理解为上马新的项目,实现从无到有的创造,这显然是不全面的,其症结在于没有正确理解政绩的实质。政绩是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客观世界的能动改造,是在推动事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方面所作出的实际贡献,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衡量政绩必须以是否作出了经得起检验的实际贡献为准,而不能以“新”的状况为据。“新功”绝不是另起炉灶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而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能推动各项具体工作乃至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实际增量。

总之,不能把“旧账”与“新功”简单定义为“烂摊子”和“新项目”。依据正确政绩观分析,“旧账”是作为既定条件遗留下来、有待解决的问题或接续完成的任务;“新功”是基于化解旧账而产生的,经得起检验的实际增量。从无限发展的过程看,旧账明确了工作的主攻方向,是立新功的前提条件;新功是对旧账的克服与升华,二者在同一实践运动中前后相继,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协同推进事物发展。

理旧账何以就是立新功

面对“旧账”,不少人的顾虑是:问题太深或太棘手,短暂任期内难以理清,稍有不慎还有可能导致个人声名受损,因此望而却步或绕道而行。究其症结在于曲解了“理”的实质和要求,将理旧账片面解读为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或圆满达成过往既定目标任务。实则不然!根据唯物辩证法,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之源,发展的过程就是解决矛盾的过程,“理”的实质就是解决矛盾。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理旧账要经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理旧账的每一步推进,都是为彻底化解矛盾(质变)积累经验,让问题比原来更小、更可控、更接近解决,奢望通过“理”而彻底消灭问题的认识是错误的、不切实际的。“理”的实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止损。即抑制既有问题的恶化态势,避免旧账衍生出新的问题。第二层次,破局。即精准定位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打开突破口,以缓和乃至破解矛盾。第三层次,铺轨。即构建制度体系,将化解矛盾纳入制度化轨道,为后续工作明确规范。这三个层次呈现由低级到高级的递进关系。面对不同类型的旧账,“理”的侧重点不同,对于纠偏型旧账,侧重于止损;对于遗留型旧账,侧重在破局;对于接续型旧账,侧重在铺轨。

之所以说理旧账就是立新功,是因为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理旧账完成了问题、任务的时空转化,为彻底解决矛盾、完成任务奠定了增量基础,或促进了阶段性或局部性质变。对于纠偏型旧账,置之不理,则持续失血,阻碍后续工作开展;积极处理,就能缓和矛盾,为后续工作营造稳定有序的环境。对于遗留型旧账,任其蔓延,很容易积重难返;直面挑战,即便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也能明确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推进问题的局部解决,助力全局和长远发展。对于接续型旧账,如长线发展规划,接续推进,必能达到预期目标,也能实现同类工作的制度化运行。三类旧账,三种转化,都是化解矛盾,推动事物发展,都符合新功“实际增量”的本质意蕴。

以正确政绩观理旧账、立新功

理旧账立新功需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甘于理”,以“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敢于理”。从个人层面看,理旧账的回报可能不是现实可感的,但却有益于全局、长远发展,因此,领导干部须有“风物长宜放眼量”的境界,做打基础、利长远的“铺路石”,甘愿理旧账。另外,理旧账可能会因触及利益纠葛而引发既得利益者的阻挠,也可能会因调校过往政策措施而引发前任领导的误解……诸如此类,使得不少领导干部不敢理旧账,有的甚至成为旧账的维护者。对此,领导干部应秉持“为官避事平生耻”的担当精神,敢于理旧账,把为民造福作为政绩观的价值坐标,以扎实有效的理旧账实践造福人民群众。

理旧账立新功需要以辩证的否定观为指导,“善于理”。作为前期遗留下的矛盾,旧账并非一无是处,无论哪一类旧账,都至少能为继任者提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借鉴,明确工作方向,因此,理旧账不是全盘否定旧账。从静态看,理旧账是在肯定基础上的否定,否定过程中有肯定,即新官是在前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新的工作,承继以往积极有益的制度、措施等,调校、完善不合时宜的办法、思路,是“扬弃”。如果借口理旧账而全盘否定既往,则新官的任何工作都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动态看,理旧账会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新官曾经并将继续不同程度地遗留旧账,都要完成理旧账的历练。作为曾经和将来的前任,新官在辩证否定前任旧账的同时,也得认可并欣赏他人对自己遗留旧账的否定。

理旧账立新功需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常态性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不注重抓落实,不认真抓好落实,再好的规划和部署都会沦为空中楼阁。”在理旧账的具体实践中,要坚持人民至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切实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全面精准把握各种旧账,透彻剖析问题症结,制定实施科学的解决方案。理旧账的实效要由群众评价,根据评价及时改进理旧账工作,直至群众满意。理旧账的成果要进行制度化巩固,将理旧账实践中的积极经验提炼升华为制度机制,把旧账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

(作者孙小源,系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政治辅导员;作者马耀婷,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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