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继续教育学院在610会议室召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联系人(班主任)工作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王佃春主持,党总支书记贾长响、院长马鹤,相关岗位负责人和全体校外教学点联系人(班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王佃春介绍了建立校外教学点联系人(班主任)制度的目的,解读了制度细则,进行了工作安排。
马鹤对校外教学点联系人(班主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增强奉献意识,校外教学点联系人(班主任)选拔遵循自主申请、自愿担任原则,在不影响其他日常岗位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二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校外教学点联系人(班主任)要熟悉掌握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加强学院与校外教学点及学生的联系,及时掌握校外教学点的管理运行情况,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学校根本利益,精准防范办学潜在风险;三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与校外教学点及学生沟通交流要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向教学点和学生传达上级和学校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充分体现我校教职员工热心、耐心、敬业、专业的职业素养。
下一步,学院将以校外教学点联系人(班主任)为纽带,加强学校与校外教学点之间的联系,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教育学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