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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5:2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将寒假前后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能力

寒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后,各部门(单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专题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校安全规章和安全知识常识,学习掌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不断提升师生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隐患查改,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所辖区域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寒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前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即查即改问题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于每周三12时前将台账电子版发安全管理处消防科邵建华办公邮箱。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在放假和开学前进行安全督查。

三、加强重点管控,营造安全祥和氛围

以实验室、图书馆、教学场所、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餐厅、经营场所、笔架山等区域为重点,做好消防、交通、治安、食品、卫生防疫、危险化学品、网络信息、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水电暖、涉外人员与事务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履行相关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做好指导、教育、督查等工作。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要督促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有效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国际交流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要做好国际学生安全和涉外人员事务安全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督促各实验室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重点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管控,确保假期留校师生实验安全。

后勤管理处重点做好饮食和卫生防疫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件)发生。

基建处重点做好电气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用水用电和生产安全。

安全管理处重点做好消防、交通和治安安全管控,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接驻地政府通知,学校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各部门(单位)要通知到每位师生员工并监督执行。

四、科学谋划工作,共创平安和谐校园

学校已连续多年并将继续实行安全工作量化考核,考核成绩与年度绩效挂钩。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寒假认真研究《山东科技大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谋划好2024年安全工作,高质量做好规定动作,高水平做好自选动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为建设平安校园做出贡献。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传达安全信息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完善各类突发事故(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件),立即启动预案,科学应对,有效处置,及时报告。

请部门(单位)于下学期第一周周二前通过办公系统将寒假前后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材料发安全管理处安全教育科陈浩邮箱。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根据驻地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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