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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4:06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下半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健全完善安全规章

构建安全规章体系。规章是安全工作的依据。要以《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为统领,健全学校安全规章体系。16个监管部门要对监管领域现行的安全规章进行梳理,视情况进行修订、完善或补充,形成学校层面的规章制度。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规章,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实施细则。

推动安全规章执行。规章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部门(单位)和各级各类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约谈乃至问责;学校将对严重违章者进行纪律处分。

二、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拓展教育领域。以饮食、防疫、消防、实验室、网络、治安、交通、生产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防疫、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霉变、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及其他意外事故教育,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丰富教育手段。部门(单位)要针对教育对象,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手段,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开好安全第一课。对新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对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组织消防知识宣讲和竞赛;开展师生员工消防技能培训;组织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

三、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做好日常检查巡查。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定的频次和内容做好辖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每日巡查,即查即改辖区问题隐患。

加强安全检查督查。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领域安全工作督导,协调安全检查整改,查处违反学校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维护本领域安全。

积极配合上级检查。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查,按要求进行整改。

按期完成消防整改任务。承担“省消防专家查隐患”整改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在930日以前完成整改,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完善保障措施,形成书面材料,经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安全管理处消防科。

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山东科技大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整改完成后核实销号。

四、管控校园及周边安全

各部门(单位)严把外来访客(包括人员和车辆)的审核关,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校园非机动车治理工作略见成效,但仍然存在无牌、假牌、套牌、无效牌的非机动车,甚至还存在贩售假牌现象,学校将加大治理力度。

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发挥学校警务室作用,保障安管部门与部门(单位)联动、学校与政府部门联动顺畅,合力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防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完善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发挥学校应急指挥中心作用,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相关条件准备,确保应急工作科学、高效。

六、做好年度工作考核

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继续实行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并计入年度绩效。部门(单位)要对照《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做好自评,学校在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审核考评。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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