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

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暑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8:29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2〕31号)精神,做好本科生暑期勤工助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报酬标准

1.岗位设置要求

本着勤工助学学生不能替代教职工本职工作,有需求、有必要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申请,严格控制申请人数。对没有具体工作内容的将不再安排岗位。

2.报酬标准

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

2.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身体条件能满足岗位工作的要求

4.暑期留校主要从事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如有外兼职等其他安排的不可同时参加校内勤工助学。

三、时间安排

1.627日前,用人单位填写纸质《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暑期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待学校审核人数后再录入系统。

2.75日前,用人单位通过“智慧校园-云上科大-金智学生工作管理平台-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根据学校确定的岗位数进行申报。

3.78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后,通过金智学生工作管理平台发布岗位需求。

4.711日前,有意向的学生通过企业微信-金智学生工作管理平台进行岗位申请,需学院辅导员在系统同意审批后,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选拔确定最终人选并在系统录入。

5.715日,参加暑期勤工助学学生正式报到上岗。

6.暑期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及时考核,于823日通过金智学生系统报送薪酬考核。

四、管理与监督

1.加强管理。“谁留人,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用人单位上岗学生信息均需录入金智学生工作管理平台,不允许一人多岗、一岗多人轮流上岗情况加强勤工助学的监督、检查和反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监督考核参加暑期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学生需提交《山东科技大学暑期勤工助学请假条》,由用人单位和所在学院同意审批,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后,要及时到用人单位、学院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销假。

3.做好关爱工作。各学院、各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关爱暑期在岗学生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中途辞退、调换学生。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张婕,电话0532-86057741

 

学生工作部(处)

2024625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暑期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

岗位名称


是否安排

周末上岗


申请人数


学校审批人数


岗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作地点


岗位性质

□助管型岗位  □劳务型岗位

岗位招聘

条件

 


主要

工作内容


设岗单位

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学生工作处意见

 

(盖章)

   

备注


备注如有已确定勤工助学学生,请在备注栏注明学生姓名、学院、班级

 


相关新闻
 

网络新闻投稿邮箱: netnews@sdust.edu.cn
山东科技大学新闻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