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深化法治校园建设,引导学生将爱国之情转化为强国之志并付诸于报国之行,以奋斗之青春践行爱国之誓言,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七十五载颂春秋•勇担强国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科技大学“法魂铸造华章•诗韵激扬爱国”法治宣讲及诗文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
二、参与对象
青岛校区全体在校本科生
三、活动主题
法魂铸造华章 诗韵激扬爱国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单位:文法学院、循法而行辅导员工作室
五、活动内容
(一)法治宣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法律,为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根本行为规范和有力法治保障。活动将邀请法学专业教师做专题讲座,对《爱国主义教育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重要论述进行深入解读与讲解,使爱国主义教育法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诗文征集
面向全校本科生征集以“爱国”“法治”为主题的诗文作品,作品应体现对祖国的热爱,对法治精神的尊崇,展现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和法治意识。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形式不限,可以是诗歌、散文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作品格式: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宋体三号字、1.5倍行间距。
六、参与方式
(一)法治宣讲
5月21日14:30在学校模拟法庭(J14-119)举办宣讲活动,活动设置PU,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诗文征集
活动设置PU,报送作品使用Word文档提交(在文章最后注明姓名、学院、班级、手机号),以“姓名+学院+诗文征集活动”命名,于5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wfxytw@sdust.edu.cn。
七、奖项设置
诗文征集活动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将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
联系人:安哲平
联系电话:15589590318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