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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元旦及寒假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5:13  点击: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元旦及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放假,共3天。需要调课或补课的老师,请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办理。

二、寒假放假安排

(一)教师和学生自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2月25日放寒假,2月26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管理人员假期实行轮休,1月15日至17日、2月23日至25日正常上班,1月18日至2月22日轮休,轮休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值班。2月10日至2月17日(春节至初八)由学校安排总值班,值班室设在安全管理处。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三、有关要求

(一)保持廉洁自律。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广大教职工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禁令”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等各项规定。

(二)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及时高效精准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做好水、电、暖、饮食服务、医疗卫生、网络信息等服务保障工作,保障留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需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认真执行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的通知》(校党字〔2016〕68号)精神,严格外出报备,假期和外出期间确保通讯畅通。假期期间外出的,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离开学校驻地所在设区市要向分管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能出行,其他人员向所在部门、单位请假。

(五)认真总结谋划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总结2023年工作,科学谋划2024年工作。学校拟于下学期开学前召开2024年度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24年1月8日17:30前将《2024年寒假值班安排表》(见附件)通过办公系统邮箱报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联系人:张绍琦,联系电话:86057059。

四、泰安校区、济南校区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校区工作。

附件:2024年寒假值班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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